共工新闻社香港5月5日电(朱善永 黄庆)24年扎根基层,他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身心投入公安交管工作中,默默耕耘、砥砺前行,用实际行动诠释着一名优秀警察的担当与奉献。他,就是哈尔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松北大队副大队长蒋正强。从警24年来,他凭借出色的工作表现和突出的贡献,获得了诸多荣誉,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多次荣获哈尔滨市公安局嘉奖,连续多年被评为市公安局优秀公务员。

记者:您是如何参加事故处理工作的?

蒋正强:1999年,我考入哈尔滨市人民警察学校,当初报考的是公安班,因为我的理想是毕业后当一名刑警。后来响应学校的号召,选择加入了交警班。2001年毕业后,我走进冰城警营,从事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先后做过政工干事、督办员、中队长,但是我觉得交警工作,只有事故处理岗位才是业务最繁杂、最锻炼人、最像刑警的。在与同事们交流时,我经常说:“事故处理工作是交警中的刑警队。”如今,能从事事故处理工作,也算是圆了我的一个刑警梦吧。

记者:您在处理事故工作中遇到过哪些困难,又是如何化解的呢?

蒋正强:最麻烦的是逃逸事故找不到线索。但是,集体的智慧是伟大的,只要有恒心,就没有破不了的案。

记得在处理一起两台电动车无接触、影响通行的交通事故时,案发现场没有监控,也没有任何刮擦痕迹,但是从受害人刹车痕迹分析,不像是单方事故,现场线索有限,我们只有排查报警前案发现场周边出现过的每台车辆,一点点地寻找蛛丝马迹。经过排查,在受害人事故发生后,有一台私家车行车记录仪无意中拍下了一辆电动自行车逆行通过案发现场,但由于天黑,只有一瞬间的模糊影像,但也就是这段瞬间视频,足足让我们熬了两天两夜,经过对案发周边监控的大量调取和对所有视频中电动车一帧一帧地筛查,最终锁定了嫌疑人。当我们找到嫌疑人时,他都不敢相信警察能这么快找到他,虽然他百般狡辩,认为只是逆行,即使影响了对方正常行驶,导致受害人摔倒抢救无效死亡,但是没有接触到受害人,责任不大。可当我们拿出大量证据和法律依据,以及全国各地市类似案件办理结果时,嫌疑人不得不低头认错,交代了事故原委,并最终得到了法律应有的制裁。

当受害人的老父亲,也是其唯一的亲人收到责任认定书时和我们说的话,我至今难忘。他说:“说实话,我对这起案件都没有抱什么希望,已经认为是我的孩子自己倒霉,骑车摔倒没了,没想到你们给我孩子鸣了冤、昭了雪。我替孩子谢谢你们了,等我没了那一天,也有脸去见孩子和他的母亲了!”

作者:朱善永 黄庆

供图:哈尔滨市公安局政治部新闻宣传处